(附件二)
社團法人中華臺灣基督教曠野協會總會109年工作人員組織編制
(109.01.01修訂)
編號 |
項別 |
職 稱 |
任 務 須 知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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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首長 |
神 (聖靈) |
以耶穌基督(靈)的啟示及宣揚本會聖旨隨時指示行政宣道目標及策略方案,穩固組織體制及聖工運作職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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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事 長 |
1.對內綜理督導會務、對外代表本會。 2.擔任會員大會、理監事會議主席。 3.督導各組工作計畫。 4.會員意見彙整 5.監督會務會議通過法案是否落實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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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 問 |
會務管理 總顧問 |
1.本會組織編制諮詢事項。 2.本會員工福利諮詢事項。 3.襄助理事長推動會務及公關。 4.協助本會(會員)連絡相關法律服務諮詢。 5.提供有關本會推廣社會教育及教會牧養相 關諮詢事項。 6.擬定年度工作計畫及總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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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 政 管 理 中 心 |
行 政 事 工 委 員 會 |
秘 書 長 |
1.承理事長之命綜裡會務。 2.會務報告擬定及撰寫。 3.新聞發佈工作及平面媒體輿情蒐集分析、 每季暨 年度區級幹部考評工作、區長行程排定移交清冊 業務。 4.督導各部推展業務。 5.各項申請計畫追蹤及稽核。 6.人事管理及業務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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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副秘書長 |
1.印信、典守事項。 2.公文書之收發分配、繕校及檔案管理。 3.其他有關文書管理。 4.協助祕書室業務、活動承辦及對外代理執行 相關事務。 5.年度計畫執行編排及追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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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紀律委員 (主任委員) |
1.本會理事長裁示交付之懲戒案件。
2.本會議決交付之懲戒案件。 4.維護本會會員紀律之相關事項。 5.維護本會會員(聖職人員)間之和諧。 6.總區小會各項紀律稽查及監督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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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總 務 事 工 委 員 會 |
總 務 |
1.總會財產管理(採購)。 2.總會財務(會計、出納)。 3.網站資料管理。 4.會員發展組職任務工作(行銷企劃: 網站活動、實 體活動、會員服務) 。 5.志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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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庶 務 |
1.廚房各項事工(採買)。 2.配合本會所需進行未來發展之整體規劃所搭配之 美化作業。 3.總會各項土木及水電修繕設備修繕(飲水系統及 水池水塔等供水管路維修、消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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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文 宣 |
視訊、資訊事工、本會文刊(出版)、歷史文物推廣事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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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會 計 |
1.擬定年度經費預算、決算。 2.經費收支月報表。 3.各項會費收取。 4.積極進行經費之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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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出 納 |
1.管理出納簿及現金保管。 2.銀行、郵局(提)款及保管。 3.各項經費發放。 4.總會各類物品行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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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牧 養 管 理 中 心 |
裝備委員會 |
教育訓練組職任務工作:牧區培訓、各級主日學、屬靈爭戰、佈道課程、師資培訓、圖書館、翻譯訓練、教會細胞小組幹部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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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牧養事工 委員會 (醫病佈道團) |
對內綜理督導宣道事務、代表總會宣道聖工出席會議承理事長之命辦理宣道事務、兒童牧區(含兒童主日學、青少年牧區) 、各牧區(所屬區會) 、各族群牧區、宣道事工(傳道事工、佈道事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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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教社事工 委員會 |
社區教育事工、弱勢關懷事工、社會救助事工、部落大學、松年大學、對外補助事工、族語文化推廣事工、團契事工、福音顧問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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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聖樂事工 委員會 |
詩班、司琴、樂團、敬拜團組立輔導、鋼琴維護保養、籌辦各項音樂節目、支援各區會音樂事工、音樂事奉人才培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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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青年事工 委員會 |
1.培育青年委身基督,認同總會的信仰與實踐,並 使其以身為曠野教會青年為榮。 2.依循總會信仰教制與法規,建立以曠野為主體的 青年事工;連結區小會/族群區會各項青年事工與 活動,鼓勵族群區小會依不同處境,發展適合自 己教會青年並具自身特色的青年事工。 3.培力青年,鼓勵「由下而上」開創屬於青年、以 青年為主體的青年事工;並於教會中,為青年開 拓機會參與重要會議與決策,使青年有更多機會 能直接參與、影響教會的公共事務。 4.以「青年事工中心」為平台,整合青年、大專、 原宣、婦女、客宣、普世、教社等等事工委員會 之青年相關事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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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文 化 藝 術 中 心 |
歌舞福音團 |
1.各項活動歌舞編排、演出計畫。 2.原住民傳統歌舞保存及人才培訓。 3.以原住民歌舞擬定國內外文化及福音交流。 4.配合本會各項活動編排歌舞及訓練。舞團簡介、團員招生、培訓課程(師資團員人才訓練)、培訓資料處理、器材製作、歌舞服裝製作培訓、學習用品管理、視頻展示、活動企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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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本組織架構於103.09.13經第五屆第15次理監事會議決議通過,於104年1月1日起實施。
2.依據106年08月12日召開第六屆第11次理監事會案由(一)議決通過,須設置總會紀律委員會,
自106年8月15日起生效。
3.108.08.01增加總務事工委員會增加庶務一職。
4.109.01.01起青年事工委員會將從牧養事工委員會組立行使相關事工及行政功能。
5.本會組織架構及執掌,如有未盡事宜,可修訂增減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