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工作人員組織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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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中華臺灣基督教曠野協會總會110年工作人員組織編制

                                       (110.01.02修訂)

編號

項別

職  稱

姓   名

任    務    須    知

備註

機   關

首   長

(聖靈)

以耶穌基督(靈)的啟示及宣揚本會聖旨隨時指示行政宣道目標及策略方案,穩固組織體制及聖工運作職權。

 

理 事 長

蔣 美 妹

1.對內綜理督導會務、對外代表本會。

2.擔任會員大會、理監事會議主席。

3.督導各組工作計畫。

4.會員意見彙整。

5.監督會務會議通過法案是否落實執行。

 

顧    問

名譽

理事長

李儷芬(拉結)

1.本會組織編制諮詢事項。

2.本會員工福利諮詢事項。

3.襄助理事長推動會務及公關。

4.協助本會(會員)連絡相關法律服務諮詢。

5.提供有關本會推廣社會教育及教會牧養相

  關諮詢事項。

6.擬定年度工作計畫及總目標。

7.蒐集及反映會員意見。

8.針對本會關注之公共政策,積極提供策進建言。

 

首席顧問

雲天寶

顧問團

1

                行    政    管    理    中   心

秘 書 長

鍾 蘭 香

1.承理事長之命綜裡會務。

2.會務報告擬定及撰寫。

3.新聞發佈工作及平面媒體輿情蒐集分析、 每季

  暨年度區級幹部考評工作、區長行程排定移交清

  冊業務。

4.督導各部推展業務。

5.各項申請計畫追蹤及稽核。

6.人事管理及業務考核。

7.負責發展協會業務及輔導。

 

2

副秘書長

呂 淑 妹

1.印信、典守事項。

2.公文書之收發分配、繕校及檔案管理。

3.其他有關文書管理。

4.協助祕書室業務、活動承辦及對外代理執

  行相關事務。

5.年度計畫執行編排及追蹤。

 

3

紀律委員

紀律委員

(主任委員)

1.本會理事長裁示交付之懲戒案件。

2.本會議決交付之懲戒案件。
3.委員會主任裁決移送院會議決交付之懲戒案件。

4.維護本會會員紀律之相關事項。

5.維護本會會員(聖職人員)間之和諧。

6.總區小會各項紀律稽查及監督之責任。

 

4

總務主任

陳 永 雄

1.總會財產管理(採購)。

2.總會財務(會計、出納)。

3.網站資料管理。

4.會員發展組職任務工作(行銷企劃: 網站活動、

  實體活動、會員服務) 。

5.志工管理。

6.視訊、資訊事工、本會文刊(出版)、歷史文物推

  廣事工。

 

5

會計兼

教社主任

高 菊 蕙

1.擬定年度經費預算、決算。

2.經費收支月報表。

3.各項會費收取。

4.積極進行經費之募款。

 

-12-

編號

項別

職  稱

姓   名

任    務    須    知

備註

6

 

出    納

胡 奉 英

1.管理出納簿及現金保管。

2.銀行、郵局(提)款及保管。

3.各項經費發放。

4.總會各類物品行銷。

 

7

 

 

1.廚房各項事工(採買)。

2.配合本會所需進行未來發展之整體規劃所搭

  配之美化作業。

3.總會各項土木及水電修繕設備修繕(飲水系

  統及水池水塔等供水管路維修、消防)。

 

8

牧  養  管  理  中  心

(醫病佈道團)兼牧養主任

白 莉 美

對內綜理督導宣道事務、代表總會宣道聖工出席會議承理事長之命辦理宣道事務、兒童牧區(含兒童主日學、青少年牧區) 、各牧區(所屬區會) 、各族群牧區、宣道事工(傳道事工、佈道事工) 、牧師團(福音顧問團)、3樓宿舍管理

 

9

裝備主任

聖樂主任

林 長 妹

教育訓練組職任務工作:牧區培訓、各級主日學、屬靈爭戰、佈道課程、師資培訓、圖書館、翻譯訓練教會細胞小組幹部訓練、兼廚房監委、4樓宿舍管理

 

詩班、司琴、樂團、敬拜團組立輔導、鋼琴維護保養、籌辦各項音樂節目、支援各區會音樂事工、音樂事奉人才培訓

 

10

教社主任

高 菊 蕙

社區教育事工、弱勢關懷事工、社會救助事工、部落大學、松年大學、對外補助事工、族語文化推廣事工、團契事工(婦女、弟兄、夫妻團契事工)、

 

11

青委會主任

莊慧恩

1.培育青年委身基督,認同總會的信仰與實

  踐,並使其以身為曠野教會青年為榮。

2.依循總會信仰教制與法規,連結區小會族群

  各項青年事工與活動,鼓勵族群區小會依不

  同處境,發展適合自己教會青年並具自身特

  色的青年事工。

3.培力青年,鼓勵「由下而上」為主體的青年

  事工;並於教會中,為青年開拓機會參與重

  要會議與決策,使青年有機會能直接參與、

  影響教會的公共事務。

4.以「青年事工中心」為平台,整合青年、大

  專、原宣等等事工委員會之青年相關事工。

 

12

文 化 藝 術 中 心

歌舞福音團

執行團長

盧 美 婷

1.各項活動歌舞編排、演出計畫。

2.原住民傳統歌舞保存及人才培訓。

3.以原住民歌舞擬定國內外文化及福音交流。

4.配合本會各項活動編排歌舞及訓練。舞團簡

  介、團員招生、培訓課程(師資團員人才訓

  練)、培訓資料處理、器材製作、歌舞服裝製

  作培訓、學習用品管理、視頻展示、活動企

  劃

 

※註:

   1.本組織架構於103.09.13經第五屆第15次理監事會議決議通過,於104年1月1日起實施。

   2.依據106年08月12日召開第六屆第11次理監事會案由(一)議決通過,須設置總會紀律委員

     會,自106年8月15日起生效。

   3.108.08.01增加總務事工委員會增加庶務一職。

   4.依據第七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議決自109.01.01起青年事工委員會將從牧養事工委員會

     組立行使相關事工及行政功能。

   5.本會組織架構及執掌,如有未盡事宜,可修訂增減之。

 

社團法人中華臺灣基督教曠野協會 | 電話:035-841073 | 地址:新竹縣尖石鄉錦屏村6鄰16-2號 | E-mail:v372100000@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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